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 演說 或其他聚眾活動
多數人為公同目的 聚集而持有布條者 舉標語牌 呼口號 唱歌 或其他表示一定行為者
即屬該法條所指其他聚眾活動之範圍 如聚眾示威 抗議 靜坐均屬之
101.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下列何種情事,應經申請許可: (A)單人身披抗議布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