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害生命權之損害賠償(死亡時)
民法第192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2.侵害身體健康之財產上損害賠(未死亡時)民法第193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04.侵害生命權之財產上損害賠償範圍不包括下列何者? (A)殯葬費 (B)醫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