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 張先生為我國國民,旅居美國20餘年,近2年來未曾回國,死亡時遺有美..-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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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jason-dk.huan 幼兒園下 (2017/09/26)
遺贈稅法 1.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2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者。 2.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有居所,且在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2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時間合計逾365天者。 所得稅法 1.無戶籍,居住滿183天 2.有戶藉,在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居住滿31天 3.有戶藉,在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居住滿1天,但其生活及經濟重心在台灣境內者。 對於生活及經濟重心是否在台灣境內,由稽徵機關考慮納稅義務人的家庭、職業及社會關係等因素,參照下列原則進行綜合認定: 1.享有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等社會福利。 2.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居住在台灣境內。 3.在台灣境內經營事業、執行業務、管理財產、受雇提供勞務或擔任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 4.其他生活情況及經濟利益足資認定生活及經濟重心在台灣境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