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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國小體育科專業知能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依據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置要點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不正確?
(A)體育班發展之運動項目,各校以不超過3類為原則
(B)每班人數以15至30人為原則
(C)體育班入學方式,應以學科及術科二者檢測成绩為依據
(D)國小體育班之專項術科課程,每週以10節課為原則


答案:C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徐老師 大四下 (2016/06/09)
選項A 第六條,以不超過4類為原則。選項☆ ...


(內容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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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110臺北市高中正式教師( 大四下 (2019/06/16)

 國民中小學體育班入學方式,應以術科檢測成績為依據,不得實施學
    科測驗。

7F
. 研二上 (2020/12/01)

第 四 條
體育班發展之運動種類,以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世界大學運動會及中央
主管機關推動之學生運動賽會競賽種類為原則;其發展運動種類及設班基準如下:
一、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每校每年級設立一班,其發展之運動種類以三類為限
  但經各該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每年級得設立二班以上,其原發展之運動種類
  為田徑、游泳或體操之一者,並得增加發展一類運動種類。
二、高級中等學校:每校每年級設立一班,其發展之運動種類以四類為限。但經各
  該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每年級得設立二班以上,並得增加發展三類以下之運
  動種類;其增加之類別,以奧林匹克運動會之必辦運動種類為限。
前項體育班發展之運動種類,應銜接鄰近前一教育階段體育班發展之運動種類。
體育類高級中等學校設班基準,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不受第一項第二款規
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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