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絕對法律保留原則。
基本權保障四層級
憲法保留:立法機關不得制定法律限制,如人身自由。
國會保留(絕對法律保留):罪刑法定主義,不得由法律授權主管機關已發布命令為之。
一般法律保留(相對法律保留):以法規命令規範,如關於給付行政措施。
非屬法律保留:執行法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
法律規定的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
不要只看到命令不能去規定法律那邊-->會變命令不得牴觸法律
這裡是說(只有法律可以規定)
11 「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屬於何種原則? (A)法律優越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