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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三四等◆中華民國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 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第 18 條應考試權之保障範圍?
(A) 大學入學考試
(B)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C)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D)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林宏儒 小二下 (2013/06/19)
大法官釋字第 682 號憲法第十八條對人民應考試權之規定,除保障人民參加考試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jo6 tp6 大一下 (2019/04/08)

大學入學考試由教育部主辦,非考試院

樓上上 的答案

7F
張懷安 大三上 (2019/12/19)

釋字第546號解釋之理由書第1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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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ROW (2020/09/08)

(A)(B)(C)均屬公務人員
(D)錯誤,原因:老師並不屬於公務人員。參見釋字308

釋字308解釋文摘錄如下:

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之公務員。惟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本院院解字第二九八六號解釋,應予補充。至專任教師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仍不得在外兼職。

11 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第 18 條應考試權之保障範圍? (A) 大學入學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