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第19條(縣(市)自治事項):
十二、關於事業之經營及管理事項如下:
(三)縣(市)公共造產事業。
地方制度法第20條(鄉(鎮·市)自治事項):
八、關於事業之經營及管理事項如下:
(二)鄉(鎮·市)公共造產事業。
直轄市就是錢多,造啥產。 XD
11 下列何者並未由地方制度法明定應致力於公共造產? (A)臺中市(B)基隆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