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不再議原則(C)一事不二議應該是指同一議案在同一次會中不討論2次,此應屬一事不二議最核心的概念。簡言之,審查預算案時,若各黨團就預算案本身有任何修正動議,就應依此立法原則進行討論與表決,表決完成後,除非有復議的條件成就,否則不可再議,此為一事不二議的真正核心與立法原意本旨。
(B)議案同時討論原則
「一事不再議」為國會議事原則之一,是指在同一會期中,已經通過或否決的議案,不再提出審議的原則;若允許再審議,會使同一問題因無限制而妨害議事,導致院會無法有效運作,並使議院的意思變得不明確。
立法院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二日修正立法院議事規則時,將一事不再議原則納入規範。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十條規定,「經否決之議案,除復議外,不得再行提出」。來源:自由時報
11 下列何者非立法院議事之原則? (A)多數決原則 (B)議案同時討論原則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