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受託行使公權力之舉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82號解釋「公立學校係各級政府依法令設置實施教育之機構,具有機關之地位,而私立學校係依私立學校法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許可設立並製發印信授權使用,在實施教育之範圍內,有錄取學生、確定學籍、獎懲學生、核發畢業或學位證書等權限,係屬由法律在特定範圍內授與行使公權力之教育機構,於處理上述事項時亦具有與機關相當之地位。」故私立學校雖於法律上可能屬於私法人(如財團法人)之地位,但於經法律授權行使公權力時,亦可將其視為行政機關。
11 下列何者非行政委託之法律關係? (A)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託財團法人海峽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