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條例
(A)非法扣留他人護照、以護照作為債務或債權擔保,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32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B)冒用身分而提出護照申請
§30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C)將護照交付他人或謊報遺失以供他人冒名使用
§31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D)以護照抵充債務或債權,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29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11 下列觸犯護照條例之行為,法定刑罰最重者為何者? (A)非法扣留他人護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