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司法實務見解,法規命令僅於機關網站上公告,而未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時,其..-阿摩線上測驗
2F
|
3F
|
4F 有朋友了 讚 大一上 (2024/07/19)
最高行政法院 104 年度 4 月份第 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一)(節錄):
法規命令之發布,應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此為法規命令之生效要件。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係屬文書(紙本)。網際網路並非文書(紙本),自非屬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2 年 11 月 6日工程企字第 09200438750 號函,將機關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本法第50 條第 1 項第 5 款「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情形,依本法第 31 條第 2 項第 8 款規定,認定該等廠商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僅在網站上公告,未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不能認已踐行發布程序,欠缺法規命令之生效要件,尚未發生效力。
個人認為選項(A)應改為「尚未生效」會較合適,不過四個選項看來還是(A)最正確,因為「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是法規生效的要件,所以沒刊登就代表沒生效,就(A)跟(D)來看,(A)會更接近沒生效的意思,有理解錯誤請糾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