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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 依司法院釋字第461號解釋之見解,下列何者並無應邀於立法院委員會備詢之義務?
(A)參謀總長
(B)司法、考試、監察三院所屬非獨立行使職權而負行政職務之人員
(C)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
(D)行政院各部會首長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4F
加油! 高二下 (2017/10/21)

所以要看考試題目, 若是考憲法第71條就跟釋461不一樣了

5F
Altis 高三下 (2019/11/10)

【釋字461理由書】節錄

故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政府人員到會備詢時,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人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檢察官、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等人員外,於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參謀總長為行政院所屬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其統御、指揮之參謀本部及陸、海、空、勤等各軍種總部,並非獨立於行政系統以外之組織。參謀總長雖非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之行政院各部會首長,乃屬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之政府人員,要無疑義。參謀總長負責國防之重要職責,包括預算之擬編及執行,均與立法院之權限密切相關,立法院所設各種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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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有朝,游成上榜的形狀(11 大三下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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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461 → 釋字第461號【參謀總長應受立委質詢?得拒絕至各委員會備詢?】(理由書內容節錄)


【理由書內容節錄】


憲法第六十七條又規定:「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憲法增修條文就此未加修改。是憲法雖迭經增修,其本於民意政治及責任政治之原理並無變更;而憲法所設計之權力分立、平等相維之原則復仍維持不變。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前述職權,其所設之各種委員會自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藉其答覆時所說明之事實,或發表之意見而明瞭相關議案涉及之事項。抑有進者,立法委員對於不明瞭之事項,尚得經院會或委員會之決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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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依司法院釋字第461號解釋之見解,下列何者並無應邀於立法院委員會備詢之義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