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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1 依據「教師法」規定,被停聘之教師,於停聘期間應如何發薪?
(A)停發薪資
(B)發給半數薪資
(C)發給半數本薪
(D)發給三分之一本薪


答案:C
難度: 適中
1F
Lynn 高二下 (2013/12/11)
第 14-3 條
依第十四條規定停聘之教師,停聘期間應發給半數本薪(年功薪);停聘
原因消滅後回復聘任者,其本薪(年功薪)應予補發。但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不在此限:
一、教師受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執行或受罰金之判決而易服勞役者,其停聘
    期間不發給本薪(年功薪)。
二、教師依第十四條第四項(四、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規定停聘者,其停聘期間不發給本薪(年功薪
    ),俟調查結果無此事實並回復聘任者,補發全部本薪(年功薪)。

11 依據「教師法」規定,被停聘之教師,於停聘期間應如何發薪? (A)停發薪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