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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1 公務員服務法是我國公務員倫理行為的主要法律依據,下列何者不符合該法之規範?
(A)公務員辦公,應依法定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其有特別職務經長官許可者,不在此限
(B)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依其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C)公務員以私人名義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不受公務員服務法之規範
(D)公務員對於兩級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上級長官之命令為準,主管長官與兼管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 主管長官之命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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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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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人事高考已上榜 國一下 (2018/12/27)
(A)公務員服務法 第十一條(依法定時間辦公) 公務員辦公,應依法定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其有特別職務經長官許可 者,不在此限。 公務員每週應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業務性質特殊之機關,得以輪 休或其他彈性方式行之。 前項規定自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其辦法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定 之。 (B)公務員服務法 第十四條(兼職之限制)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 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依法.....看完整詳解
12F
Lulu Chen 大四下 (2023/10/03)
第 15 條
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

13F
kiki 大四上 (2024/03/23)

請問B是哪裡不符合 謝謝

14F
無聊 大二上 (2024/03/25)

(B)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修法了哦 題目上B的答案是舊法第14條,但現在修法後第15條文字有變動哦
以下用舊法和修法後的給你看看

舊法(未修正的)➡️第14條

I.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兼領公費

修法後➡️第15條

I. 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

‼️有發現少了[業務]和[兼領公費]了嗎

11 公務員服務法是我國公務員倫理行為的主要法律依據,下列何者不符合該法之規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