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半總統制國家有兩種次類型,一種是總理總統制,另外一種是總統國會制,這兩種次類型的最主
要差異是那一個?
(A)只有總理總統制的總統可以解散國會
(B)只有總理總統制的國會可以提出不信任案
(C)總統國會制的總統有正式的憲法權威可以任命或免職總理
(D)只有總統國會制的總統可以單獨提名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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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2), B(287), C(2621), D(574), E(0) #2455991
統計: A(322), B(287), C(2621), D(574), E(0) #2455991
詳解 (共 6 筆)
#4442811
Shugart 和 Carey 從憲法規範的角度觀察,將半總統制區分成兩種類型。
一、總理總統制(Premier-Presidential System)
1.總統由人民直選,且與政府之首的總理共享行政權。
2.總統擁有固定的權力,設有負責行政且獲得國會信任的內閣。
3.國會與內閣相互依存,且總統的權力並未超過總理。
4.與杜瓦傑(Duverger) 的「半總統制」概念相當。
二、總統國會制(President-Parliamentary System)
1.總統由人民直選,且與政府之首的總理共享行政權。
2.總統任免總理與閣員有絕對優勢(無關國會狀態)。
3.總統職權強化,在國會與內閣相互依存之下,總統的權力大於總理。
4.總統有權解散國會或(並)擁有立法權。
引用自2018政治學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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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496
提供給看不懂最佳解答的戰友們參考
想快點上岸 小六上 (2019/10/14) 33
參考資料
→法國與我國憲政體制的差異,都出現行政、立法分由不同政黨所掌握,此及憲政運作出現分立政府的型態,而在實際運作上的經驗,法國形成左右共治,我國則出現少數政府執政的情況
→法國總統傾向憲政慣例任命國會多數黨人士擔任總理,因此總理主要係對國會負責(主內),而被歸類為總理總統制
→我國則單純依憲政規定,憑己意任命總理,是故國會得提出不信任案,在制度解釋上,行首仍須對國會負責,但在實際運作上,因行首由總統任命,且總統在規範的解釋上得將之解職,故我國被歸類為總統會議制
我國與法國的實際運作的差異
1.我國總統直接任命行首,無須國會多數黨同意法國左右共治的憲政慣例,使總理須具有國會多數黨的支持
2.我國總統在憲法上擁有的權力較少:決定國家重大安全方針、被動解散國會、緊急命令權法國總統在憲法上擁有的權力較多,使其不會因左右共治而導致權力縮小:外交國防指揮權、主動解散國會權、緊急命令權、主持部長(內閣)會議、行政法令簽署權
出處:
https://yamol.tw/item-16+%E6%A0%B9%E6%93%9A%E5%AD%B8%E8%80%85%E4%BF%AE%E8%91%9B%E7%89%B9%EF%BC%88S.+Shugart%EF%BC%89%E8%88%87%E5%87%B1%E7%91%9E%EF%BC%88J.+Carey%EF%BC%89%E7%9A%84%E8%AA%AA%E6%B3%95%EF%BC%8C%E6%9C%89..-12670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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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0695
請問D錯哪?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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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4900
我手中的書 跟上面說的答案卻不一樣.....................總理總統制和總理國會制都可以任命總理 只是總理總統不可以解職閣員(總理) 但是總理國會制 可以將閣員解職 考這題最後的答案都是一樣選C ..但如果考別的選項......但如果考別的選項......這樣答案就不一樣...(我相信我的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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