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4F
第 17 條 第 10 項
拘提、管收,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強制執行法、管收條例及刑事訴訟法有關訊問、拘提、羈押之規定。
你說的是第 26 條
關於本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之執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強制執行法之規定。
不只拘提、管收
11 有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下列有關拘提、管收之敘述,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