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2I公司
(1)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之股東
(2)相當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金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公司債權人
(3)工會
(4)公司三分之二以上之受僱員工
282II 公司為前項聲請,應經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11 A 股份有限公司為一上市公司,因不當之轉投資致其資金週轉不靈,有停業之虞,..-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