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誡就是開庭的時候,法官口頭教育你.
以後好好做人,不要再犯等等...
訓誡是由檢察官來駡一駡,法官是判案的,法官不執行處罰,執行和審判是由不同人做的。
刑訴第482條
勞役 : 去監獄裡面勞動,很可憐,做沒滿6小時還不算一日 (刑法42條
拘留 : 去拘留所暫時關起來,像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就有處以3日以下拘留之罰則
訓誡 : 被罵一下,通常沒什麼強制力 ; 有口頭也有書面的~ (此題為刑法第43條
罰鍰 : 違反行政法規的處罰
31. 依我國刑法規定,受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犯罪動機在公益或道義上顯可宥恕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