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地方自治團體制定之自治法規,關於行政罰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罰鍰..-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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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dric Cheng- 小六上 (2011/07/17)
地方制度法第 26 條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在縣 (市) 稱縣 (市) 規章,在鄉 (鎮、市) 稱鄉 (鎮、市) 規約。直轄市法規、縣 (市) 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其為罰鍰之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並得規定.....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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