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壓:600伏特以下供電,且契約容量達五十瓩以上之工廠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應置初級電氣技術人員。
二、高壓:超過600伏特至22800百伏特供電之用電場所,應置中級電氣技術人員。
三、特高壓:超過22800百伏特供電之用電場所,應置高級電氣技術人員。
11.工作場所使用超過六百伏特至二萬二千八 百伏特之電壓,為何種電壓?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