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下列關於訴訟代理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A)非律師不得為訴訟代理人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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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Shrila 大四下 (2021/07/20)
民事訴訟法
第 68 條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 代理人。(A) 前項之許可,審判長得隨時以裁定撤銷之,並應送達於為訴訟委任之人。 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許可準則,由司法院定之。 第 69 條訴訟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訴訟行為時,提出委任書。但由當事人以言詞委 任,經法院書記官記明筆錄,或經法院、審判長依法選任者,不在此限。 前項委任或選任,應於每審級為之。但當事人就特定訴訟於委任書表明其 委任不受審級限制,並經公證者,不在此限。 第 70 條訴訟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但捨棄、認諾、撤 回、和解、提起反訴、上訴或再審之訴及選任代理人,非受特別委任不得 為之。(B) 關於強制...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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