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確定是不是這樣.......@@"
所得稅法第17條:
購屋借款利息每戶每年最高可扣除30萬元且以一屋為限。
若申報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者,應先在利息中減除。
最優惠方案---> Max($150,000;$270,000)
270,000-70,000=200,000
Min(300,000;200,000)
每一申報戶以1屋為限:若是將所有2個門牌號碼之房屋打通供自用住宅使用,並以2間房屋向金融機構借款,且支付利息均符合上開規定,亦僅能選擇其中一屋之利息列報。
12 個人購買符合自用住宅規定之住宅兩棟,今年分別向金融機構借款支付利息新臺幣1..-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