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
(C)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為74條 違反未許可入國或禁止出國而出國者之處罰
移民法規 73 74條 真的很愛考呢!!!
入出國未經查驗者: 1萬以上五5萬以下罰鍰
違反未許可入國或禁止出國而出國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9萬元以下罰金在機場、港口以交換、交付證件或其他非法方法,利用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運送非運送契約應載之人至我國或他國者: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0萬元以下罰金。
統整Bella Li、波波大大資料
12 在機場、港口以交換、交付證件或其他非法方法,利用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