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2 有關合法授益行政處分之廢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得不經人民同意
(B)須有法定廢止原因,始得依職權廢止
(C)應自廢止原因發生後二年內為之
(D)一律得溯及既往使行政處分失其效力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Vicky Huang 高三上 (2012/06/12)
行政程序法125條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其效.....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Eric David Ki (2017/11/03)

A 廢止行政處分的這個行為也是行政處分,依照行程第92條,行政處分原則上乃單方行政行為,不須人民的同意。

B 這我不確定,如有錯請指正!印象中通說是,廢止合法授益行政處分原則上不得為之,除非法有明定或例外。原因至少有,它是合法的,再者,它是授益處分,通常要考慮信賴保護利益,而且,如果值得信賴保護,還要考慮比例原則,考量因素非常多。

D 依照行程第125條,原則上往後失效,或指定日期往後失效。如果是未履行負擔之附款,得溯及既往失效。

6F
123 大一下 (2019/10/20)

關鍵字:一律

7F
kbumii 大四下 (2021/07/31)

行政程序法第125條  (行政處分廢止之效力)

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其效力。但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時,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12 有關合法授益行政處分之廢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得不經人民同意(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