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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警察法規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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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甲經營視聽歌唱業,經警察查獲其僱用之店長乙於深夜凌晨 1 時放任 12 歲少年丙、丁、戊、己 4 人在包廂內唱歌慶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得處罰何者?
(A) 只罰甲
(B)只罰乙
(C)併罰甲及乙
(D)共同處罰甲、乙、丙、丁、戊、己
警察◆警察法規
-
101 年 - 101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外事警察人員(選試日語)、刑事警察人員、公共安全人員、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交通警察人員交通組、交通警察人員電訊組、警察資訊管理人員、國境警察人員、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45140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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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0.77
討論
私人筆記( 3 )
最佳解!
骨頭(一般警特行政正取)
大四下 (2020/03/08)
本題乙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7條:公共遊樂場所之負責人或管理人,縱容兒童、少年於深夜聚集其內,而不即時報告警察機關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處或併處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 又視聽歌唱業屬於特種工商,得併罰其營業負責人,所以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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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程至汯
高三下 (2021/05/10)
疑問?少年不用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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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約書亞比利
大一下 (2021/05/26)
回樓上
少年丙、丁、戊、己
皆屬於社會秩序違護法第8條規定
未滿14歲人
之行為,因此不罰
檢舉
8F
鐵路護大陳彥成
大二下 (2023/04/04)
非工商業範圍
觀保車鑰撞咖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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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甲經營視聽歌唱業,經警察查獲其僱用之店長乙於深夜凌晨 1 時放任 12 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