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三等/鐵路高員級◆行政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2 甲與乙未經申請登記,即共同出資經營民宿,由甲負責網路訂房及行銷,乙負責現場之接待與管理。案經主管機關查 獲,認為甲與乙共同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 24 條之規定,依同條例第 55 條第 3 項之規定可處 9 萬元以上 45 萬元以下 罰鍰。試問主管機關應如何進行裁罰?
(A)主管機關應依甲、乙違法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對甲、乙處以罰鍰
(B)主管機關應作成一個罰鍰處分,由甲與乙負連帶責任
(C)主管機關應作成一個罰鍰處分,由甲與乙平均分擔
(D)主管機關應查明主要行為人為甲或乙,僅對該主要行為人處以罰鍰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戴丞鈞 小一下 (2014/06/25)
行政罰法第 14 條 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 前項情形,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違.....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0F
阿偉 大三上 (2017/05/05)

回9F 限制從屬性的意思 並不是「一起罰」的意思哦

限制從屬性的意思是

B的犯罪需要A的成立

到時候判刑也是分別判刑 不是說總共判十年A跟B去分擔唷

11F
阿偉 大三上 (2017/05/05)

「故意」「共同」實施當然要「分別處罰」阿!

從刑法的角度來看最清楚

假設殺一個人判十年 難道我找另外九個 一起來殺一個人

我們一人關一年就好嗎 當然不是 一定是我們十個都各被判十年!




12F
陳仕賢 高二上 (2017/05/06)

11F 不是這個意思吧

妳的比喻  不太對

12 甲與乙未經申請登記,即共同出資經營民宿,由甲負責網路訂房及行銷,乙負責現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