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2 股票未公開發行之 A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設監察人二人,由甲、乙擔任,某日甲因病辭世,該公司如 何應對始符公司法規定?
(A)缺額達二分之一,應於 60 日內召集股東臨時會補選
(B)缺額達二分之一,應於下次股東常會補選
(C)由監察人乙決定何時補選
(D)毋須辦理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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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祝各位考生上岸 大一上 (2022/08/08)
依照216條規定,若為非公開發行公司,得僅置監察人一人。又依217-1規定,限於全體均解任時,始須於期限內補選,本題僅缺位一人,尚不須補選。第 216 條 公司監察人,由股東會選任之,監察人中至少須有一人在國內有住所。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依前項選任.....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歐歐 小一下 (2022/09/02)

參照公司法§216 1項,公司之監察人至少一人。
又2項,公司若為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監察人須為2人以上。
本題,A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未公開發行,不受2項 須2人以上之限制,回歸1項之原則,故僅須1人監察人亦可,毋須補選。

3F
Chih-sheng 高三下 (2023/07/02)
公司監察人,由股東會選任之,監察人中至少須有一人在國內有住所。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依前項選任之監察人須有二人以上,其全體監察人合計持股比例,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監察人全體均解任時,董事會應於三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選任之。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選任之。
4F
摩埃 小一上 (2023/09/26)

股票未公開發行之A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設監察人二人,由甲、乙擔任,某日甲因病辭世,該公司如何應對始符公司法規定?
正確答案選(D)毋須辦理補選

補充
1.監察人係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必備之常設監督機關,由股東會選任之
(除了無限公司無董事,其他種類公司都有董事,但可不設董事會)
2.人數:
非公發:未規定總人數,但至少須有一人在國內有住所。
公發:須有二人以上
3.缺額補選:並無規定
(1)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應限期補選(公司法201)
非公發:30日內召開
公發:60日內
(2)監察人缺額達三分之一,尚無準用第201條之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缺額達三分之一時,公司法尚無準用第201條之規
4.全體解任:董事會召開股東臨時會選任之
非公發:30日內召開
公發: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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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股票未公開發行之 A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設監察人二人,由甲、乙擔任,某日甲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