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財產保養狀況之檢查,由財產管理單位或會同相關單位,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定期檢查:每年至少辦理一次。但非公司組織之國營事業,為因應特殊
情形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緊急檢查:重大災害後立即辦理。
(三)不定期檢查:遇必要時隨時辦理。
(四)實施保養狀況檢查時,應周密詳盡。檢查後,檢查人員應填具財產檢查
單報請核閱。
12 財產保養狀況之檢查,由財產管理單位或會同相關單位辦理,其定期檢查部分需多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