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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216當台北市政府與行政院就某一法律之見解有異時,得聲請司法院大法官為:
(A)解釋憲法
(B)解釋法律
(C)統一解釋
(D)解釋命令


答案:C
難度: 簡單
1F
閃亮亮 大三上 (2017/05/01)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統一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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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壞壞泡泡糖 (112高普雙 大二上 (2021/10/07)

司法院大法官,是中華民國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於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中所設置,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權限之常設機關,相當於憲法法院。

1216當台北市政府與行政院就某一法律之見解有異時,得聲請司法院大法官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