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傳統食用且含有致癌物之類似物者為第四類,須經90天餵食毒性試驗、致畸試驗、致癌性試驗、繁殖試驗及基因毒性試驗。
28天餵食毒性試驗為第二類須測試(為傳統食用而非以通常加工食品形式供食者)
45. 非傳統食用且含有致癌物之類似物者,下列何者不是應檢具之毒性測試資料?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