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拘束人身保安處分→ 適用裁判時之★★(...
釋字第103號
「行政院依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二項專案指定管制物品及其數額之公告,其內容之變更,對於變更前走私行為之處罰,不能認為有刑法第二條之適用。」
意思在於,行政法令雖有法律同等效力,但無刑罰之規定,只是事實變更,所以不適用刑法第二條。(空白刑法補充規範的概念)
1283.關於刑法第二條從新從輕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保安處分適用從新從..-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