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便請問各位,遲誤第一百零六條之起訴期間已逾三年者,是指已經過160條的二個月/三年後,再過三年,還是就是指106條的三年,謝謝。
13 依行政訴訟法第 91 條規定,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至遲誤不變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