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 條
出生登記當事人之姓氏,依相關法律規定未能確定時,婚生子女,由申請
人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依父姓或母姓登記;非婚生子女,【依母姓登記】;
無依兒童,依監護人之姓登記。
戶政事務所依前條第四項規定逕為出生登記時,出生登記當事人姓氏,婚
生子女,以抽籤決定依父姓或母姓登記;非婚生子女,依母姓登記;無依
兒童,依監護人之姓登記,並由戶政事務所主任代立名字。
13 出生登記當事人之姓氏,依相關法律規定未能確定時,非婚生子女之姓,應如何登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