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牌理論於1920年代間由亨利屈(Heinrich,H.W)主張,意外事故的發生與人有關係,依其因果由五張骨牌構成,第一張為社會環境
第二張為人為過失,
第三張為人員不安全動作或機械上與物質上的風險因素,
第四張為意外事故的發生,
第五為意外傷害或財損,
人的過失不一定會導致人員不安全動作,危險動作在事故產生的原因上,比危險的物質條件更重要,因此移走第三張骨牌是預防傷害的最佳方法.
骨牌理論是美國工業安全的先驅韓笠奇(W.H.Heinrich)在1931年提出的一種解釋職業災害發生過程的模型。他將發生意外事故的五個因素列出,依序為:1.社會環境:指影響人們行為和態度的社會因素,如家庭、教育、文化、法律等。這些因素可能造成人們對安全的認知和價值觀的偏差或錯誤。2.人的缺陷:指由於社會環境的影響,人們可能產生不安全的行為或不安全的狀況,如粗心大意、過度自信、不遵守規則等。3.不安全的行為或不安全的狀況:指由於人的缺陷,人們可能在工作中做出不安全的行為或造成不安全的狀況,如操作不當、設備故障、環境危險等。4.事故:指由於不安全的行為或不安全的狀況,人們可能與能量或物質發生接觸或碰撞,造成損失或傷害的事...
骨牌理論是美國工業安全的先驅韓笠奇(W.H.Heinrich)在1931年提出的一種解釋職業災害發生過程的模型。他將發生意外事故的五個因素列出,依序為:1.社會環境:指影響人們行為和態度的社會因素,如家庭、教育、文化、法律等。這些因素可能造成人們對安全的認知和價值觀的偏差或錯誤。2.人的缺陷:指由於社會環境的影響,人們可能產生不安全的行為或不安全的狀況,如粗心大意、過度自信、不遵守規則等。3.不安全的行為或不安全的狀況:指由於人的缺陷,人們可能在工作中做出不安全的行為或造成不安全的狀況,如操作不當、設備故障、環境危險等。4.事故:指由於不安全的行為或不安全的狀況,人們可能與能量或物質發生接觸或碰撞,造成損失或傷害的事件。5.損失或傷害:指由於事故,人們可能遭受身體、財產、時間、聲譽等方面的損失或傷害。這些因素就像一排相互連接的骨牌,如果第一張骨牌倒下,就會引發一連串的連鎖反應,最終導致損失或傷害。因此,要預防職業災害,就要從源頭上消除或減少社會環境和人的缺陷所造成的不安全因素。以下是一些實際的例子:1.一名工人因為家庭問題而情緒低落(社會環境),在工作時分心不專(人的缺陷),沒有穿戴適當的防護裝備(不安全的行為),被高溫蒸氣噴到手臂(事故),造成二度灼傷(損失或傷害)。2.一名司機因為受到同事的刺激而過度自信(社會環境),在駕駛時超速行駛(人的缺陷),沒有注意路況和交通規則(不安全的行為),與前方車輛發生追撞(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受傷骨牌理論有以下的優缺點:優點:1.它提供了一個簡單而清晰的框架,幫助我們分析和理解職業災害的發生過程和原因。2.它強調了人的因素在職業災害中的重要性,並提出了從源頭上預防和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3.它適用於各種不同的工作場所和行業,並有助於提高工作人員和管理者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缺點:1.它忽略了職業災害發生的複雜性和多變性,並假設了一種線性和單向的因果關係,而實際上可能存在多重和互動的因素。2.它過於強調個人的責任,而忽視了組織、社會和環境等外部因素對職業災害的影響。3.它可能導致過度簡化或歸咎於人的做法,而忽略了改善工作條件和系統設計等更深層次的措施。
13 危險控制理論中有名的「骨牌理論」,主要是以骨牌概念來解釋一般性意外事故的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