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 對於人民不利之書面的行政處分,下列那一事項未記載時,並不會影響行政處分的合法性?
(A)理由
(B)處分機關
(C)救濟期間之告知
(D)處分機關首長之署名、蓋章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Barbie Hung 國三下 (2013/01/23)
行程法第98條: 告知救濟錯誤應由該機關更正之! 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看完整詳解
3F
岸在前方不遠處 大一下 (2015/07/04)
依據吳庚的瑕疵分級表有區分,其中⋯「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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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Eric David Ki (2017/10/28)

書面的行政處分的應記載事項在96

A理由,依照114,得補正,若期限內未補正,得撤銷

B處分機關,依照111,無效

C救濟,依照98,不影響效力,而且救濟期間可延長到1年

D首長署名,請知道的大大補充!

5F
李浩銘 研二下 (2020/04/30)
行政程序法第 96 條
行政處分以書面為之者,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處分相對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居所或
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
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
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居所。
二、主旨、事實、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三、有附款者,附款之內容。
四、處分機關及其首長署名、蓋章,該機關有代理人或受任人者,須同時
於其下簽名。但以自動機器作成之大量行政處分,得不經署名,以蓋
章為之。

五、發文字號及年、月、日。
六、表明其為行政處分之意旨及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
機關。
前項規定於依前條第二項作成之書面,準用之。

13 對於人民不利之書面的行政處分,下列那一事項未記載時,並不會影響行政處分的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