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毛所得型加值稅:指某特定期間,銷售總額減除進貨總額。此制度未考慮資產使用的折耗,稅基最大。
2.消費型加值稅:當資本購入視同原料投入,此制度已考慮資產使用的折耗且將資本一次折舊完畢,稅基最小,我國採用此制度。
3.稅基相減法:先計算出銷售總額及進貨總額,再將兩者相減後乘上稅率。
4.稅額相減法:先計算出進項稅額及銷項稅額,再將兩者相減後得出應納或溢付稅額,我國採用此制度。
13 我國現行加值型營業稅之課稅型態與計算方法為: (A)毛所得型,稅額相減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