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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師(含公職營養師)◆公共衛生營養學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 營養師更新執業執照,其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何者不包括在內?
(A)營養師專業課程
(B)營養師專業倫理
(C)營養師相關法規
(D)醫院實習學分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1F
ann 高二上 (2018/06/07)

營養師繼續教育積分作業規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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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Joy (133634:邀 高一下 (2022/01/28)
第 三 章 繼續教育
醫事人員執業,應接受下列課程之繼續教育:
一、專業課程。
二、專業品質。
三、專業倫理。
四、專業相關法規。
醫事人員每六年應完成前項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如下:
一、物理治療生、職能治療生、醫事檢驗生、醫事放射士、牙體技術生及驗光生:
(一)達七十二點。
(二)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合計至少七點,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超過十四點者,以十四點計。
二、前款以外之醫事人員:
(一)達一百二十點。
(二)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合計至少十二點,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超過二十四點者,以二十四點計。
兼具醫師、中醫師、牙醫師多重醫師資格者變更資格申請執業登記時,對於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積分,應予採認;對於第一項第一款性質相近之專業課程積分,得相互認定。

13 營養師更新執業執照,其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何者不包括在內? (A)營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