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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 關於司法院大法官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司法院大法官主要之權限為解釋憲法
(B)司法院大法官非屬於憲法第 80 條所稱之法官
(C)司法院大法官之產生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
(D)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拘束全國各機關與人民之效力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張峰銘 小四上 (2015/04/25)
大法官雖不受憲法第81條所保障,但仍依憲法第80條(法官之.....看完整詳解
8F
sweet70906 國二上 (2016/04/30)
第 80 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第 81 條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 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9F
邱立安 大一下 (2016/05/31)

行政法院評事【法官】

10F
M 大一上 (2020/05/04)
釋字第 601 號故憲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又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後段「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僅就非由法官轉任大法官者卸任後之身分保障為排除規定,究其意旨,並非謂憲法第八十一條關於法官「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之規定,不適用於大法官,此乃基於司法獨立原則,對上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所應為之解釋,否則豈非謂由法官轉任之大法官依憲法規定,非依法律不得懲戒、減俸;而對其餘大法官仍可任意為之?故大法官無論就任前職務為何,為貫徹憲法第八十條之意旨,於任期中均受憲法第八十一條有關法官職務及俸給之保障。

13 關於司法院大法官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司法院大法官主要之權限為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