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杰1-66情緒的意義與性質
性質:
1.為刺激所引起的
2.是主觀的意識經驗
3.具有動機作用
4.表現是身心全面性變化:情緒表現於個體生理上與行為上的變化
(會是這個嗎!)
13.一般而言,個體情緒是一種(A)生理(B)心理(C)認知(D)經驗反應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