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知悉或接獲第一項及第二項通報後,應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團體進行訪視、調查,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並應於受理案件後四日內提出調查報告。調查時得請求警政、醫院及其他相關單位協助。
13.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規定,下列有關身心障礙者保護服務之處理時效,何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