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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3.依票據法規定,對支票發票人票據上之權利自發票日起算多久期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A)三個月
(B)六個月
(C)九個月
(D)一年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1F
Shi Lun 高二上 (2019/01/01)

支票發票人票據上之權利自發票日起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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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happypig 大二上 (2023/08/01)
法規名稱: 票據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 22 條
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匯票、本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自作成拒絕證書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支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四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其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者,匯票、本票自到期日起算;支票自提示日起算。
匯票、本票之背書人,對於前手之追索權,自為清償之日或被訴之日起算,六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支票之背書人,對前手之追索權,二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票據上之債權,雖依本法因時效或手續之欠缺而消滅,執票人對於發票人或承兌人,於其所受利益之限度,得請求償還。

13.依票據法規定,對支票發票人票據上之權利自發票日起算多久期間不行使,因時效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