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原處分機關對於違法之行政處分,如欲撤銷該行政處分,應於知有撤銷之原因多久期間內為之,即撤銷權之除斥期間多久?
(A)六個月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國文都沒範圍,真是好樣的! 高一下 (2017/02/12)
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  違法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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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王顗溱 高二下 (2018/12/12)

第117條(行政處分之撤銷及其限制)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第121條(撤銷權之除斥期間與受益人信賴補償請求權之時效)


  第一百十七條之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前條之補償請求權,自行政機關告知其事由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處分撤銷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13.原處分機關對於違法之行政處分,如欲撤銷該行政處分,應於知有撤銷之原因多久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