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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 檢察官就強盜並當場殺人之強盜部分起訴,其後又將已起訴之強盜部分撤回,法院應如何處理?
(A)無庸為任何裁判
(B)就強盜殺人之事實審判之
(C)為不受理判決
(D)就強盜之事實審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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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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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四 大四下 (2015/06/18)
公訴不可分原則,刑訴267,就犯罪事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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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戴郁潔 大三上 (2018/11/15)

"其後又將已起訴之強盜部分撤回"不會有影響嗎?


4F
人生就像心電圖,一帆風順就 大一下 (2018/12/21)

99台上4789:


檢察官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發見有應不起訴或以不起訴為適當之情形者,得撤回起訴。撤回起訴,應提出撤回書述理由;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九條定有明文。又裁判上一罪,實質上一罪之單一性案件,既不許為一部之起訴,當然不許為訴之一部撤回。若為一部撤回,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仍可全部予以審判,此乃因一罪一個刑罰權,訴訟上無從分割。從而,此種案件若為一部撤回,既不生撤回效力,法院就該部分仍應予審判,否則,即有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之違法。


5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9/07)

(A)無庸為任何裁判(X)
(B)就強盜殺人之事實審判之(O)
(C)為不受理判決(X)
(D)就強盜之事實審判之(X)

刑事訴訟法 第 267 條 (起訴對事的效力-公訴不可分) 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 99 年度台上字第 4789 號 刑事判決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裁判日期:民國 99 年 07 月 29 日裁判要旨:檢察官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發見有應不起訴或以不起訴為適當之情形者 ,得撤回起訴。撤回起訴,應提出撤回書敘述理由;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九條定有明文。又裁判上一罪,實質上一罪之單一性案件,既不許為一部之起訴,當然不許為訴之一部撤回。若為一部撤回,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仍可全部予以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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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檢察官就強盜並當場殺人之強盜部分起訴,其後又將已起訴之強盜部分撤回,法院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