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上看到「善意第三人」,就是指不知情的第三人(法律關係當事人以外之他人),所取得的權利是「受到法律的保護」。反之,對於惡意者,法律條文通常會以「故意」或「明知或可得而知」等名詞出現。
13.民法上所稱「善意」、「惡意」一般是指:(A)知情或不知情而言(B)心地善良..-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