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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甲尾隨獨行的乙女後方,先對乙佯稱有東西掉落,誘使乙往回走,再趁機持瓦斯噴霧器朝乙的眼睛、臉部噴灑,造成乙眼睛刺痛,兩眼化學性灼傷,甲同時伸手強拉乙手上之手提包,扯斷帶子後將手提包拿走,乙高喊搶劫,甲遂將手提包丟在附近機車停放處後迅速逃離,甲成立何罪?
(A)搶奪未遂罪
(B)搶奪既遂罪
(C)強盜未遂罪
(D)強盜既遂罪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Jamie 高三下 (2016/03/14)
【實務見解】搶奪罪與竊盜、強盜罪之區別.pdf 19 年上字第 533 號(搶奪行為之定義) 搶奪罪之性質,係乘人不備而掠取之,故須用不法之腕力,自財物所持人支配範圍內,移轉於自己之所持,方與該項罪質相符。若財物所持人事實上業已喪失財物之所持,從而不法領得者,則僅能成立他罪,而非可指為搶奪。 22 年上字第 1334 號(竊盜與搶奪之區別)→是否為公然奪取 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項之搶奪罪,係指公然奪取而言。若乘人不備竊取他人所有物,並非出於公然奪取者,自應構成竊盜罪。 64 年台上字第 1165 號(搶奪與強盜之區別)→是否為不能抗拒 搶奪與強盜雖同具不法得財之意思,然搶奪係乘人不備,公然掠取他人之財物,如施用強暴脅迫,至使不能抗拒而取其財物或令其交付者,則為強盜罪。 【評論】 比較沒問題的是「搶奪罪」與「強盜罪」之區分,都是以「不能抗拒」為分水領,跨過去就構成強盜罪,而之所以區分兩者,乃在於強盜行為具有「強制與取財」的雙重性質,被害人是在無法.....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4F
王柏宗 高三上 (2020/12/08)

我覺得這題爭點反而不是強奪還是強盜,我想大家都看得出來是強盜

我認為的爭點應該是既遂還是未遂,因為題目這句話甲遂將手提包丟在附近機車停放處後迅速逃離,甲成立何罪

那依題所示,到底搶到手的包又丟掉算不算既遂

既遂和未遂區分點則在於是否已經將被搶奪到的物品「置於自己的實力支配之下」,只要達到這個標準,即使還無法完全放心自由地使用或處分該物品,就算既遂了。

參考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627

15F
以顏值決定工作崗位 研一下 (2021/01/05)

刑法處罰的搶奪行為
搶奪行為是指乘人不及抗拒而公然奪取。換言之,行為人乘人不備,將他人實際支配下的東西突然搶去,即屬搶奪。只要東西是在被害人可控制範圍內,就算東西不在被害人手中,沒有限制要直接從被害人手中奪取。
這個「搶」是公然的掠取;和竊盜有隱密不知及手段和平不同;也和強盜是使用強暴脅迫等手段,達到使人「不能抗拒」而強取的程度不同。

16F
肥(110警上岸~) 高二下 (2021/06/17)

回13F
「未達穩固持有」要討論的是正當防衛時間的延續性

竊盜、搶奪、強盜罪 端視竊取物品大小及身處時空而定

本題在公開場所強盜手提包

應論以當下破壞持有者對物之管理支配即既遂判定

不論以事後有無建立穩固支配或丟棄路邊而影響既未遂

13.甲尾隨獨行的乙女後方,先對乙佯稱有東西掉落,誘使乙往回走,再趁機持瓦斯噴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