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四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及學校推動校園霸凌防制 工作,..-阿摩線上測驗
10F Irene Chiu 高三下 (2019/06/24)
各級主管機關及學校應以預防為原則,分別採取下列防制機制及措施,積 極推動校園霸凌防制工作: 一、主管機關應彈性調整及運用學校人力,擔任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並 督導學校建構友善校園環境。(A) 二、主管機關及學校應加強實施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 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資訊倫理教育、偏差行為防制及被害預防宣 導,奠定防制校園霸凌之基礎。(C) 三、學校每學期應定期辦理相關之在職進修活動,或結合校務會議、導師 會議或教師進修研習時間,強化教職員工防制校園霸凌之知能及處理 能力。(B) 四、學校得善用優秀退休教師及家長會人力,辦理志工招募研習,協助學 校預防校園霸凌及強化校園安全巡查。(D) 五、學校應利用各項教育及宣導活動,鼓勵學生對校園霸凌事件儘早申請 調查或檢舉,以利蒐證及調查處理。 學生家長得參與學校各種防制校園霸凌之措施、機制、培訓及研習,並應 配合學校對其子女之教育及輔導。 |
11F 樺(111上榜啦!) 大三下 (2021/03/12)
修法日期:109/07/21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4條:各級主管機關及學校應以預防為原則,分別採取下列防制機制及措施,積極推動校園霸凌防制工作: 一、主管機關及學校應彈性調整及運用學校人力,擔任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並督導學校建構友善校園環境。 二、主管機關及學校應加強實施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資訊倫理教育、偏差行為防制及被害預防宣導,奠定防制校園霸凌之基礎。 三、學校每學期應定期辦理相關之在職進修活動,或結合校務會議、導師會議或教師進修研習時間,強化教職員工防制校園霸凌之意願、知能及處理能力。 四、學校得善用退休校長、退休教師及家長會人力,辦理志工招募、防制霸凌知能... 查看完整內容 |
12F 123 大三下 (2021/06/18)
第 4 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學校應以預防為原則,分別採取下列防制機制及措施,積 極推動校園霸凌防制工作: 一、主管機關應彈性調整及運用學校人力,擔任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並 督導學校建構友善校園環境。 二、主管機關及學校應加強實施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 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資訊倫理教育、偏差行為防制及被害預防宣 導,奠定防制校園霸凌之基礎。 三、學校每學期應定期辦理相關之在職進修活動,或結合校務會議、導師 會議或教師進修研習時間,強化教師、職員、工友(以下簡稱教職員 工)防制校園霸凌之意願、知能及處理能力。 四、學校得善用退休校長、退休教師及家長會人力,辦理志工招募、防制 霸凌知能...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