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若是依刑法第266條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三萬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那麼選項A為什麼是錯誤的呢?
是因為旅館房間是公眾得出入場所嗎?
若是的話,為什麼在旅館房間個人可主張將嚴格之隱私權?
1330.關於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賭博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包括旅館房間..-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