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1 A 有限公司之股東甲、乙、丙、丁、戊 5 人,甲出資新臺幣(下同..-阿摩線上測驗
1F Evanny Chang 高三上 (2016/06/28)
表決權: 甲(5) + 乙(3) + 丙(2) + 丁(2) + 戊(1) = 13
半數=6.5
所以要至少7票表決權同意
================依據================
公司法
第 106 條 公司增資,應經股東過半數之同意。但股東雖同意增資,仍無按原出資數比例出資之義務。 前項不同意增資之股東,對章程因增資修正部分,視為同意。 有第一項但書情形時,得經全體股東同意,由新股東參加。 公司得經全體股東同意減資或變更其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 第 102 條 每一股東不問出資多寡,均有一表決權。但得以章程訂定按出資多寡比例分配表決權。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準用第一百八十一條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