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 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大法官人數為 15 人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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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山花 大一下 (2019/11/25)
憲法增修條文 第 5 條
(A)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
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B)。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
任期之保障(C)。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
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D)。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送立法院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