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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7.行為人犯一罪而其方法或結果之行為犯他罪名者,依刑法修正理由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依牽連犯之規定從一重罪處斷
(B)應成立單純一罪並加重其刑
(C)應成立吸收犯
(D)應視具體情形分別論以想像競合犯或數罪併罰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角胡麻 大二上 (2017/04/07)
牽連犯: 犯一罪,其方法.結果另犯他罪,從一重處,已廢止!!!想像競合: 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從一重處。例如,扔一炸彈(一行為),炸死五人,犯五個殺.....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37.行為人犯一罪而其方法或結果之行為犯他罪名者,依刑法修正理由之說明,下列敘..-阿摩線上測驗